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庐江县盐业公司办公楼对外招租公告

来源: 庐江县盐业公司 阅读次数: 发布时间:2019.11.20

本公司现有部分办公楼对外出租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基本情况

地点:庐江县庐城镇内环北路与丝绸路交叉口盐业公司办公楼第五层。地理环境优越,交通便利。

面积:约400平方米

二、招租方式

采取有底价的方式竞租,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赁经营权。

三、租赁期限

1-5年,合同五年一签。

四、报名条件

报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,竞租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。若竞租人成为承租人,则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,若竞租人没有竞得,则竞租保证金在竟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
五、承租条件

1.承租人应是法人、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。

2.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。

3.本次招租,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。

六、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

1.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。

2.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赌博、吸毒贩毒、卖淫嫖娼、制黄贩黄、伪造证件、印刷非法出版物、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窝藏犯罪人员、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。

3.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、违法开办诊所、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。

4.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违法从事职业介绍、婚姻介绍、培训以及房地产中介等活动。

5.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非法从事生产、储藏、经营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活动。

6.租赁期内,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,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、分租、出借租赁房屋;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,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用,否则视作违约。

7.租赁期内,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、电、燃气、通讯(网络)、垃圾清运、物业管理、停车等相关费用。

8.合同期满或终止时,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。

七、报名、竞价时间

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17时止。

竞价时间:2019年11月29日9时。

八、报名地点

庐江县庐城镇内环北路与丝绸路交叉口庐江盐业公司办公室。

九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蔡先生,联系电话:13965541838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合肥市庐江盐业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9 年11月19日